海报新闻记者张熙文日照报道
日照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积极响应日照民政局政策,将每月10号定为“困难群众救助活动申请日”。这一天,村(社区)民政协调员会帮助群众积极申请救助。该制度的实施,旨在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申报或申报能力有限的困难人员主动提供及时救助,确保其及时得到社会救助。
近日,在日照高新区鹤山镇沈家坡村,64岁的刘老师热情接待了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社会福利(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看着来访的工作人员,他眼含泪水激动地说:“你们及时的帮助对我来说非常重要,这种温暖和希望是我们最需要的,非常感谢!”